貼在這裡,時時提醒自己,什麼應教,什麼不應教!
新學期即開始,努力規畫吧!GOGOGO(為此..已捨棄召換師的身份><)
資料來源:國民教育社群網 http://teach.eje.edu.tw/9CC/index_new.php
第四階段(國中一至三年級)
此階段課程安排在國中一至三年級實施,學習程式語言基本概念、圖表製作及資料庫概念等。此階段學校應儘量設計資訊科技與各學習領域整合之教學或主題式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讓學生將所學之資訊能力充分應用於學習活動中。
2-4-1 能認識程式語言基本概念及其功能。
3-4-1 能利用軟體工具分析簡單的數據資料。
3-4-2 能利用軟體工具製作圖與表。
3-4-3 能認識資料庫的基本概念。
3-4-4 能建立及管理簡易資料庫。
3-4-5 能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3-4-6 能規劃出問題解決的程序。
3-4-7 能評估問題解決方案的適切性。
3-4-8 能瞭解電腦解決問題的範圍與限制。
3-4-9 能判斷資訊的適用性及精確度。
5-4-1 能區分自由軟體、共享軟體與商業軟體的異同。
5-4-2 能善盡使用科技應負之責任。
5-4-3 能遵守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規定。
5-4-4 能認識網路犯罪類型。
5-4-5 能應用資訊及網路科技,培養合作與主動學習的能力。
5-4-6 能建立科技為增進整體人類福祉的正確觀念,善用資訊科技做為關心他人及協助弱勢族
群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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